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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在那里办理

2015年2月11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你与配偶双方自愿离婚,可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是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广西江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770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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