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1860770514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手续
文章列表

办理离婚手续要带什么

2015年4月21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

  ①户口本、身份证。

  ②结婚证。

  ③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广西江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7705143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西班牙结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 2.离婚手续前的十项准备
  • 3.外地人在北京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 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
  • 5.如何离婚?自己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