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1860770514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同居纠纷
文章列表

同居双方财产能否按共同共有对待

2015年9月5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同居双方财产能否按共同共有对待

  过去的司法解释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就按民法上的一般共有处理。民法上的共有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按照按份共有,弱势一方的份额肯定少,而共同共有不分份额平等共有。现在将同居双方的财产关系确定为共同共有,即在财产问题上将双方关系等同于夫妻关系,有利于保护弱者。

  推荐阅读:

  非法同居的分类

  非法同居财产应如何分割

  非法同居认定的法律规定

 

  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呢?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如不属于事实婚姻,不能获得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广西江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7705143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同居的法律风险
  • 2.如何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受理?
  • 3.十种婚后不易出轨的男人
  • 4.同居的相关法律知识
  • 5.如何解除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