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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离婚后债务的承担问题

2015年10月1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离婚后债务的承担问题 男女各出资5w买了婚房。还有3万多贷款没还,婚后男方出国把房子抵押了8万(女方给办的),在国外犯法判了7年。女方给借了请律师等相关费用8万。如果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债务该谁来承担?谢谢!



  最佳答案(此答案并不代表本站观点)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以上规定,我认为3万多贷款,抵押8万(在无法偿还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分担。
女方给借了请律师等相关费用8万,应当由女方自己承担。





  其他回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所以根据你的情况,债务应由你们共同承担。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这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条文

给你做个参考吧! 债务的承担要看具体情况,原则上双方间如对债务问题协商不成,则法院判决,但对外双方还是要承担办连带责任。是不是存在债务,债务的承担要看具体证据来定。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广西江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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