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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外怀孕离婚 丈夫获赔3万精神抚慰金

2015年12月4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几个月以来,家住肥西县紫蓬镇的周先生一直很郁闷,很久没有与自己同居的妻子从外地打工回家,竟然莫名其妙地怀上了小孩,糊里糊涂戴上绿帽子的他还被对方告上了法庭。近日,肥西县法院依法判决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周先生和小凤(化名)经人介绍,于2007年3月1日结婚。去年春天,小凤独自外出打工,一直没有和周先生同居生活。今年7月,小凤回到家,村里的计生干部发现她有怀孕的迹象,一检查,小凤竟然已经怀孕6个月了,但由于体质等原因并不明显。

 

  得知自己莫名其妙地被戴了绿帽子,周先生十分恼火,经常与小凤及其家人争吵。久而久之,不堪忍受的小凤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庭审中,原告小凤称自己的婚外孕行为是在打工期间遭其他男性暴力强奸所致,过错不在自己本身,只是由于被侵害时间较长,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被告周先生称,事已至此,他同意离婚,但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

 

  法庭审理认为,由于小凤自诉的被侵害行为没有相关证明,而其婚外孕行为已成事实,同时小凤在怀孕后未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丈夫隐瞒实情,其行为已经背离了夫妻之间互相忠诚的义务,且严重损害了丈夫的合法权益,给对方造成了人格和心灵上的损害,因此判决准许小凤与周先生离婚,同时赔偿被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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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广西江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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