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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2016年5月13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我和不知道该叫老公还是男朋友-同居11年之久,一直拖着没半结婚证。现在 2个女儿,大的11岁,小的3岁。现在因为感情破裂想解除我们之间的关系,我没工作,他现在接工程做。我想咨询下,什么方法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律师解答:

  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为诉讼请求起诉至法院,你们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均分。另,提醒应事先对共有财产作一掌握,以免对方转移。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广西江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770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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