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18607705143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婚姻动态
婚姻法规
涉外婚姻
结婚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结婚知识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婚姻法规
涉外婚姻
结婚知识
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
遗嘱继承
同居纠纷
夫妻债务
离婚程序
婚姻自由
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
文章列表
老人再婚的法律保护
2017年11月11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干涉婚姻自由是指他人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干涉当事人婚姻的行为。在实际生活中,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除包办、买卖婚姻外,比较常见就是当事人的亲属,因各种原因和目的违背当事人意志,干涉、阻挠当事人的婚姻。例如:父母干涉子女结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干涉寡妇改嫁,干涉男到女家落户等。
在我国,法律赋予当事人结婚权,除未到法定婚龄的,有配偶的和法律禁止结婚的几种情况的人不得享有结婚权外,其他人不分青年、中年和老年,均享有同等结婚权。因此,和父母不得干涉包办子女的婚姻一样,子女也无权干涉父母再婚,否则就是侵犯父母的婚姻自主权。
基于封建观念阻挠干涉老人再婚是错误的,砸烂家里的东西,更是错上加错,违反了法律,可以到法院起诉。老人再婚是符合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的,其婚姻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广西江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60770514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gxfcghyls.com/art/view.asp?id=897771218660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2.再婚不领证难保“夕阳红”
3.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结婚是否合法有效?
4.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举行结婚仪式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5.法定婚育年龄与法定结婚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