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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华人离婚影响法国籍吗

2017年12月6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刘女士问:我和法国人于2002年在法国结婚,2007年6月份我申报法国籍,现在法国籍已经获得批准了。但是我和法国丈夫决定协议离婚,请问离婚对我的法国籍有没有影响 ? 

  答: 按照目前法律的规定,一般外国人和法国人结婚4年后,法国人的外籍配偶可以通过申报的方式获得法国籍。条件是在申报之日夫妻共同生活自结婚之日起一直没有停止,并且法国配偶保留法国籍。但是如果法国人的外籍配偶不能证明自己从和法国人结婚起在法国合法连续居住3年的,或不能证明法国配偶在国外共同生活期间在法国境外的法国人名册上登记的, 要等到结婚5年之后才可以通过申报的方式获得法国籍。 

  法国人的外国配偶还必须证明有足够的法语水平。 

  

  申报法国籍的材料,申请人在法国的,递交至申请人居住所在地的小审法院。若申请人在国外的,递交至申请人居住地的法国领事馆。 

  递交的文件一般包括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结婚证明,共同生活的申明和证据,法国配偶的国籍证明,申请人的未犯罪记录证明等。 

  在所有材料齐备之后,小审法院的法官或领事馆的官员发给申请人一个收到国籍申请的回执。之后进入主管国籍的机构对申请的审查阶段。一般是警察局或省政府负责调查申请人与其配偶的共同生活是否属实,考察申请人的法语水平等。 

  如果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而法国政府不提出反对意见,负责国籍审查的机构将登记国籍申报。申请人自申报国籍之日起获得法国籍。 

  需要注意的是,法国政府在发放国籍申请收到的回执之日起两年内,可以申请人不够获得法国籍的资格为由提出反对,常见的理由如因暴力行为导致他人残缺而被判刑等。  

  另外,共和国检察官可以在申请人获得法国籍之后的两年期间内,如果认为申请人获得法国籍的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在发现申请人撒谎或欺诈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对申请人获得国籍登记提出异议。 

  在国籍登记之后12个月内停止共同生活的,构成申请人在申请国籍中的欺诈推定。 

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广西江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770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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