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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美籍华人要求向中国法院上诉可否准许问题的函

2018年4月11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美籍华人要求向中国法院上诉可否准许问题的函

1983年2月11日83民他字第2号发布

 

外交部领事司:

我院收到我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旧侨发字第三十七号关于美籍华人a.gee要求向我院上诉的来函,我院不便直接函复,现转交你部,请你们函复旧金山总领事馆。

对来函所提问题,我们的意见是,双方当事人alexandergee和rennie gee都加入了美国籍,都在美国定居,侵权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外,他们之间的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无管辖权。以上意见供参考。

 

附:驻旧金山总领事馆来函一件

 

最高法院:

加州fontana市美籍华人alexander gee最近来信说要向中国最高法院上诉。被控告人有七、八个,包括他的前妻、前妻后来的丈夫、岳父母、律师、当地区法院法官、美联邦最高法院等等。他认为美国司法部门腐败、不公正等等。从alexander gee寄来的材料看,他本人是在中国出生的,来美国后在美军中服务过,后来在美国航空工业部门工作。1977年,他的妻子rennie gee向法院起诉要与他离婚,1978年6月法院判决他俩离婚,子女二人判给女方抚养。1980年,a.gee向加州区法院上诉,控告他的妻子侵吞他的财产、他的岳父母以欺骗手法入境来美,以及法院法官歧视他等等。1981年二诉法院判决不受理其上诉,理由是上诉内容不清楚。1982年他又告到联邦最高法院,同年10月15日,最高法院复信拒绝其上诉,因为该院法官无一人同意受理。

据了解,a.gee和他的前妻均已加入美国籍。

此案原告、被告均为美籍人(华人和美国人),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外,不知你院是否受理诉讼?对于a.gee的要求,你院有何意见?望研究后复告,以便答复a.gee.

                        驻旧金山总领馆(印)

一九八三年一月十八日


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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