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临港警方调查发现,李某贷款后并未用于做生意,而是用于打牌、玩赌币机或偿还赌债。在接受审讯时,李某的理由甚是雷人:借个人的钱,不还要遭打。借国家的钱不还又没人敢打我,不借白不借,怕啥子。
李某于2007年5月17日到2008年3月31日期间,以做生意为由,向宜宾市翠屏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分理处累计贷款27000元,贷款于2010年3月31日到期。截至今年6月21日,李某所贷本金加利息共计43313.16元未归还,沙坪分理处多次催收未果。
抱着这种想法,李某贷款超期2年多的时间里,虽然多次有部分偿还能力,却宁肯将钱挥霍,任凭银行多次催收,也不愿还款。
目前,李某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依法移交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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