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1860770514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文章列表

陕西男子将“情人”以8千元卖给同乡获刑5年

2017年5月13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男子罗锋以谎言利诱,将 情人 卖给同乡,获利8000元。昨日记者获悉,朝阳法院以犯拐卖妇女罪判处罗锋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7岁的罗锋是陕西省安康市人。2011年2月,罗锋在本市朝阳区的一个砖厂打工,认识了同事王某及王某的 妻子 李丹。王某和李丹是同居关系,并未登记结婚,但育有一女。罗锋称,他与李丹不久也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此后,李丹几乎对他言听计从。

据检方指控,2011年9月,罗锋在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东村,对被害人李丹进行欺骗,后以8000余元的价格将李丹卖给了老乡陈某,由陈某将李丹带至安康市家中。

记者留意到,根据李丹的证言,其最初本是自愿随陈某离开。 那段时间我一直和爱人吵架,由于爱人老去赌博,后来爱人的工友罗锋找到我,说要给我介绍一个老乡,劝我和老公分手。罗锋给我介绍陈某的家庭条件非常好。

李丹带着女儿随陈某回到安康老家,发现陈家的条件远远没有罗锋所说的好,立刻提出要离开,却遭到陈某的强烈反对。不仅如此,陈某还没收了李丹的手机,并威胁称报警告她和罗锋诈骗。今年2月13日,李丹趁陈某外出干活时,领着女儿逃回河北老家。

法院认为,罗锋为谋取私利,拐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鉴于罗锋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广西江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7705143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广西海警第二支队开展“暴风雨”专项行动
  • 2.防城港市教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实现全覆盖
  • 3.防城港市防汛抗旱工作保障有力
  • 4.防城港市宣讲团到市司法局举行宣讲报告会
  • 5.我市举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