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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结婚为骗财 一夫妇闪电离婚

2017年5月23日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gxfcghyls.com/

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在现实生活中,一对男女竟然冲动地上演“闪婚”,时隔不久又上演“闪离”的“婚姻儿戏”。
  2002年,阿莲的原配丈夫因病不幸去世,留下一对年幼的子女。2006年初,阿莲经人介绍和阿山相识,经短时间接触,双方互相产生好感。在认识不满5个月后,也就是同年6月12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后,阿莲将其户口及其与前夫所生子女的户口迁至阿山住所处。但在共同生活的一段时间里,阿山和阿莲始终吵吵闹闹,阿山甚至怀疑阿莲当初跟自己结婚有诈骗动机。没过多久,两人便过起了分居生活。2007年3月23日,阿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庭上,阿山指责阿莲结婚之后从未尽妻子义务,阿莲及其原婚生子女占用自己居住房屋的二楼,并自行生活,拒绝与自己及母亲共同生活。阿山还说,阿莲还多次以其子女迁移户口等名义,从他那里拿走现金近万元。阿莲的这些行为都证明,当初阿莲以结婚为手段,目的是骗取他的财产。因此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人离婚,同时阿莲应赔偿其精神损失3万元。对于阿山的控诉,阿莲都予以驳斥。

  湖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山和阿莲在认识较短时间后便匆匆结婚,婚前缺少了解,婚姻基础较差。婚后没多久双方便开始分居生活,平时来往较少,没有真正建立夫妻感情。鉴于此,可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经调解已无和好可能,依法准予离婚。但阿山关于精神损失赔偿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文章来源: 防城港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 周远志 [防城港]
广西江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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